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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采购
  ·2005-2006年度京外单位机动车辆定点保险的通知
·关于转发《关于印发〈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规程(试行)〉的通知》的通知
·关于转发《关于2006年中央国家机关汽车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》的通知
·关于转发《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06-2007年度空调集中采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》的通知
·关于转发《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06年第一期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》的通知
·关于转发《关于2006年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品定点采购的通知》的通知
·关于报送2005年国家环保总局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的函
·关于2006年政府集中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
 
重点工程
  ·重点城市大气项目规划
·七大流域环境保护项目规划
·城市大气项目规划
·酸雨控制项目规划
·三大湖泊环境保护项目规划
·固体废物污染控制项目规划
·全球环境问题的有关行动项目规划
·重点行业环境保护项目规划
 
相关文件
  ·关于召开全国环保规划财务会议的通知
·国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项目第一期培训在京举行
·关于下达应急监测车配置计划的通知
·关于印发《淮河、海河、辽河、巢湖、滇池、黄河中上游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(2006—2010年)》的通知
·关于做好辐射及地表水监测培训工作的通知
·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说明
·环境统计管理办法
·关于征求《全国环保系统“十一五”对口援藏规划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通知
 
环境状况公报
 
历年《中国环境状况》公报
 
各省历年环境状况公报
 
  2007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
2006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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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3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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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1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
2000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
1999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
 
 
 
环境规划
 
国家环境保护“十一五”规划
  ·国家环境保护“十一五”规划
·环境形势
·指导思想、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
·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
·重点工程和投资重点
·保障措施
 
专项“十一五”规划
  ·关于印发《国家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“十一五”规划》的通知
·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“十一五”专项规划
·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“十一五”专项规划
·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现有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“十一五”...
·环境立法规划设想表
·“十一五”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建设规划
 
国家环境保护“十五”规划
  ·环保总局通报“十五”环境质量状况和环保计划完成情况
·关于印发《国家环境保护“十五”计划》的通知
·环保“九五”计划完成情况和当前环境形势
·国家环境保护“十五”计划概述
·指导思想和目标
·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
 
专项“十五”规划
  ·关于印发《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“十五”计划》2003-2005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
·国务院关于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“十五”计划的批复
·国务院关于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“十五”计划的批复
·国务院关于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“十五”计划的批复
·关于印发《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“十五”计划》的通知
·关于印发《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“十五”计划》的通知
 
 
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
 
中央补助地方环保专项资金项目
  ·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
·2008年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大纲
·关于调查2004年和2005年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情况的通知
  ·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集约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
·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
·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度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项资金的通知
 
 
 
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
 
基本建设项目管理
  ·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实施工作简报第19期
·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实施工作简报第18期
·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实施工作简报第17期
  ·关于下达应急监测车配置计划的通知
·关于加强基建项目竣工决算审批的通知
·关于印发《中央和军队在北京地区建设项目计划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 
 
环境统计
 
历年《全国环境统计公报》
 
环境统计年报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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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栏目最新更新
  ·2007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[08月25日]
·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[07月18日]
·2008年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大纲 [07月02日]
 
 
规划与财务司
职能及内设机构
 
  主要职责
    拟订环境保护规划、统计、预算、财务与投资管理等方面的规章、制度,并监督执行;组织编制国家环境保护规划、计划,参与编制国家可持续发展纲要,归口管理全国环境保护专项规划、计划的协调、审查与报批工作;参与制订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与计划、国土整治规划、土地利用规划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,审核重点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;负责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的对外协调,归口协调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相关工作;审核报批环境保护系统收费项目和标准,管理总局机关、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的事业经费、外事经费、科技经费、专项经费和预算外经费;负责国家补助的重大环境保护项目、环境保护系统能力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,归口管理示范工程项目;负责向国家政策性银行推荐重点地区和流域的重点治理项目,办理环境保护项目进、出口减免税手续;负责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(环保专项),并负责与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的联系;指导环境统计工作,组织编制环境状况公报和环境统计年报,审核以总局名义对外发布的环境统计信息报告;归口管理总局系统基本建设;负责总局西部开发办公室、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办公室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、治乱减负办公室日常工作,负责环境保护系统经济体制改革工作。
  内设机构
    综合处、规划处、统计处、预算处、投资处、财务处
  工作电话
 

业务秘书:66556104
综合处:66556139
规划处:66556117
统计处:66556110
预算处:66556122
投资处:66556124
财务处:66556130,66556135